高兴一杯酒
庆祝一杯酒
潇洒一杯酒
酒,可以喝
车,可以开
但是
喝酒+开车+无证
坚决不可以
2021年11月16日19时,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解州中队民警按照大队的安排部署,在解州镇辖区闫村桥开展夜查酒驾行动。19时53分,一辆悬挂晋M8SXXX的蓝色比亚迪轿车进入民警视线,在例行检查时,民警发现驾驶员李某某(解州镇人)满嘴酒气,核查手续时也提供不出驾驶证,涉嫌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机动车,遂将其带回中队做进一步询问。
通过公安交通综合应用平台查询,未查询到李某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记录。经酒精检测仪现场检测,李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65mg/100ml,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询问得知驾驶员李某某因为当天科目三刚考过心里高兴,便约上朋友一起喝酒庆祝,忘乎所以,就驾驶机动车上路了。
民警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对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,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。
交警温馨提示:
考完科目三坚决不可以开车上路,只要驾照没有拿到手之前都不可以开车上路,否则属于无证驾驶。
广大驾驶人一定要时刻遵守“喝酒不开车、开车不喝酒”,主动拒绝酒驾、醉驾等违法行为的发生,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。
滴酒不沾 人车平安快来看看酒驾、醉驾成本有多高
酒后驾驶害人害己请广大驾驶人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
来源:宣传科
责编:谭建春
来源:九派新闻
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
这句话已经深入人心
然而
还是有部分司机心存侥幸心理
无视法律权威
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抛之脑后
甚至冲撞执勤民警
2021年11月9日
在凭祥市南大路
发生一起涉嫌酒驾的驾驶人
不配合检查的事件
执勤警员被当事人
所驾驶的摩托车拖拽数米远
所幸并没有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
案件回顾
当天上午,10时10分许,黄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由红木城往物流园方向行驶,行至南山冻库红绿灯路口时因未戴安全头盔,且脸部通红疑似酒驾被民警拦下。然而,黄某在慢慢靠边停车过程中,突然转弯加速逃跑。说时迟那时快,一旁负责检查的警员条件反射般伸手阻止,却被猛然加速行驶的摩托车牵扯住衣服,接着整个人被拖拽在地,眼见同事面临危险,其他警员赶紧上前设卡拦截。此时,黄某却依旧不停车,直至被这名被拖拽的警员反击拉下车,其疯狂行为才中止,随后黄某被民警迅速制服。
短短几十秒时间,却上演了这么惊心动魄的一幕,同事们纷纷为这名警员捏一把汗,大家心都悬到了嗓子眼。但他事后却忍着疼痛指着因被拖拽摩擦坏的手机壳调侃道:“还好今天裤子口袋里塞了手机,而且套了一个质量过硬的手机壳,不然坏的就不是裤子和手机壳了,估计得疗养一段时间”。
经检测黄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 75mg/100ml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,且黄某并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 目前,该案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。
温馨提示
酒后驾驶具有严重的危害性
主要表现为影响驾驶人
各方面的感官判断
一旦操作失误
极易引发交通事故
01
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
饮酒后,人对光、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,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。
02
触觉能力降低
饮酒后驾车,因酒精麻醉作用,人的手、脚触觉较平时降低,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、刹车及方向盘。
03
视觉障碍
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,视像不稳,辨色力下降,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、标志和标线。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,视像模糊,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,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。
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
请勿酒后驾车
话虽老套,道理永不过时
请敬畏法律
安全面前,绝无侥幸
前车之鉴、引以为戒
来源: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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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九派新闻